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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毛家饭店小课堂】对“茶位费”说:NO!

作者:本站    来源:原创    时间:2021-11-16     浏览量:1912


随着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,不少“霸王条款”已经在餐饮业消失。那么,什么是茶位费?就让毛家饭店带你一起去了解一下!


“茶位费”最早起源于广东餐饮吃茶点的习惯,早茶、下午茶都离不开“茶”。之后餐饮行业刮起了“茶位费”之风,无论顾客是否需要茶,都按就餐人数收取了“茶位费”。各店收费不等,2元、3元、5元……,有的甚至上涨到了10元/位。执法部门在接收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投诉后,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,对收取或变相收取“茶位费”的行为给予了处罚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,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成份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检验合格证明、使用方法说明书、售后服务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规格、费用等有关情况。”第九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,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,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。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,有权进行比较、鉴别和挑选。”


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,在未提供用茶服务,或消费者明确告知不需要茶时依然按人头收取“茶位费”的行为,即是违背了消费者的“知情权”和“选择权”。因此,该种“茶位费”的收取是不可取的。


那么何种服务及收费的方式才更加合理呢? 


一方面,商家需在餐厅醒目位置显著标识提供茶水服务的单价、收取方式、茶的种类(菊花茶、绿茶、红茶、大麦茶……)及计量方式(杯/壶)等,并在菜谱单(茶水饮料单或点菜单)中详细标识前面所述信息。若商家提供的“茶位费”意在指包含了湿巾、纸巾、米饭,则需在餐单、水牌或其它显著位置标识清楚,以免造成误解。若额外对湿巾、纸巾、米饭等收费的,需明码标价。


另一方面,服务员在招待顾客时,需向顾客告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需要提供茶饮,亦可选择免费水饮,同时明确说明茶饮服务的种类、收费等信息。


总之,无论茶位费,还是消费“传统”,商家只要用心,是能够做到合理办事,毕竟提供良好的消费体验才是商家长久发展的正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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